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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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若真诚悔过并有积极改进,可能获得减刑,但释放期限不少于十三年。减刑一般将无期徒刑改为十八至二十年有期徒刑,表现良好的可减至十三至十八年。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和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或有立功表现,可减刑。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刑吗

一、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

被判以无期徒刑同时丧失政治权利至生命尽头,这种情况下若能真诚地表达悔过之意或有积极的行为改进,则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被释放的期限仍然必须不少于十三年。通常来说,减刑的结果能够将无期徒刑更改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另外,对于那些确实表达了悔过,并且有积极的立功表现的罪犯,他们可能会被减刑到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无论哪种情况,被缩短的违法活动年限都需要超过十三年才能满足条件。

此外,减刑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这部法典中,第七十八条对于那些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列的罪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于这些罪犯,只要他们在执行期间能严格遵守惩罚性政策,主动接受医疗及心理方面的改造,展示出真诚的悔过态度或有积极的行为进步,他们就有权申请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无期徒刑最长服刑多少年

在无期徒刑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最长的囚禁时间范围为20至22年间,然而,强调的是,这个期限是在罪犯未再次犯罪的背景下。在此期间,若无期徒刑罪犯能够真正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意愿和积极的刑罚改造行为,经过两年牢狱之灾后,他们便有机会获得减刑。为了确保无期徒刑犯的减刑处理,能与死缓犯以及长期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情况保持平衡和相互呼应,对于确实存在悔过和改造表现良好的罪犯,我们将其减刑,普遍调整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确实有所改变且表现出色的罪犯,将其减刑,通常调整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对于被判定实施无期徒刑且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的罪犯而言,若是其能够真心实意地进行深刻反省,并且展现出积极向上的改造态度,那么他们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然而,即便如此,罪犯的获释期限也不得少于十三年通常情况下,减刑会将原本的无期徒刑变更为十八到二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出色,甚至可以进一步减少至十三到十八年不等这一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七十八条,该条款明确指出,无论是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只要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悔过自新或者有立功表现,都有资格申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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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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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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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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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吗
会的,无期徒刑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若是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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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否被假释
[律师回复] 犯罪分子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仍然可以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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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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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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