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去公安局告法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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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为保护公司及自身利益,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法律行动。对于持有股票满180天且占比超过1%的股东,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或监事提出诉讼请求。这确保了股东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股东可以去公安局告法人吗

一、股东可以去公安局告法人

实际上,完全是可以的,股东有权为保护公司及自身的权益而对法定代表人采取法律行动。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以及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持续拥有股票达一百八十天以上且单独或累计持有公司股票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来说,他们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监事会发出诉讼请求,或者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的话,也可以向公司的监事提出诉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可以管理公司吗

确实如此,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的管理权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而言,由于普通股股东数量众多,无法让每位股东亲自参与到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中去。普通股所赋予股东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在股东大会选举中有选举拥有投票权和接受任命担任董事两种权力。借助于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股东可以通过其组成来代为行使控制与治理公司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确保公司及其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股东拥有对法定代表人依法进行法律程序干预的权力具体而言,股东若已持续持有股票达到180个自然日并其所持股份比例超过1%,或者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担任股东职务者,均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或监事提出诉讼申请此举无疑将有力地维护广大股东的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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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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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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