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尚且健在的状况下,法律通常规定他们必须为子女承担起法定监护责任。
然而若是父母出于某些原因失去了监护权,那么便应按照条件和程序由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兄弟姐妹及其他具备资格成为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等具有监护能力者,依次来替代担任。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未成年人吸毒留档案会签字吗
虽然吸食毒品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一般不具有构成刑事案件的性质,因此可能并无案底记载。
然而,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条文及行政规章制度的明确规定,涉及到吸食、持有和贩卖毒品等活动的人士,其所产生的违法记录不仅不会被自动消除,而且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会进入国家的动态监管机制中进行严格管控。案底通常是指特定个人过去曾发生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资料的详细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在父母仍然健在之际,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当承担起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职责然而,当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时,由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乃至兄弟姐妹等具有相应资格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以保证孩子能够获得适当的照顾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