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结婚彩礼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所述:彩礼一旦赠予交付,通常情况下是不能予以退还的。
然而,有下列特定情形存在时则不受这一原则约束:
首先是在双方尚未完成结婚登记程序的前提下;
其次是虽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未能共同生活;
再者就是婚前支付并因此使支付方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运用以上第二点和第三点的规定时,必须将双方离婚视为必备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关于彩礼钱如何妥善处理
关于是否能够退还彩礼,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如存在过度要求巨额财力作为彩礼的情况,则有法律依据支持将其退还给相关的当事人,因为我国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也禁止以婚姻为由向对方索要财物。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相互忠诚、尊重并关爱彼此;而在家庭环境中,家庭成员之间亦应尊老爱幼,互助互帮,共同维护平等、和谐且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彩礼在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已经被明确界定为一种特殊性质的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当彩礼成功赠送之后,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撤销或退回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彩礼的返还义务仍然可以或应当被视为存在具体而言,发生以下三类状况即可视为例外首先,男女双方尚未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其次,虽然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程序,但是并没有开始共同生活最后,如果在婚前支付彩礼的过程中,导致支付方的经济状况陷入严重困境在适用上述第二和第三种情况时,离婚则成为了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之一总的来说,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而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