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后可以起诉拒不执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0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67人
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终审判决下达后,案件即告终结,不能再次起诉。但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有误,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是当事人对生效判决提出异议的一种特殊途径,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证据和理由,证明原判决存在错误。通过复议,当事人可以争取对原判决的纠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人应当认真了解复议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终本案件后可以起诉拒不执行吗

一、终本案件后可以起诉拒不执行

通常情况下,终审判决下达之后是无法再次提起诉讼的。

然而,若当事人坚信已生效之判决有所不当,则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该申请应于判决正式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提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终本案件20年后,还用还吗

结束执行程序并不表示会因为时日的流逝将被执行人应承担的偿还责任消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亦称作"终本案件”)是对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充足的财产能够用于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权威裁决认为无法继续执行此案,在这之后倘若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能够实现执行,仍然可以恢复执行程序。在此期间,被执行人仍然需要持之以恒地履行其债务义务。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八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

通常情况下,当终审判决宣告完成之后,该案便被正式判定为结束,且无法再行进行任何形式的起诉行为然而,如果有关当事人对该份判决持有不同的观点,他们可以选择在判决正式生效后的六个月时间之内,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复议请求鉴于此,复议实际上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提出异议的一种特殊方式,他们必须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以及合理的理由,以证明原先的判决确实存在着错误通过这样的方式,当事人有可能成功地争取到对原判决的修正,从而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当事人应该深入理解并掌握关于复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并且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复议申请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终本案件后可以起诉拒不执行吗
一键咨询
  • 136****7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52****286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65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197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有哪些?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需要是在法定执行期限内,司法工作人员已经穷尽了各种可以执行的措施,都没有办法能够执行该案的判决内容,从而法院作出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处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终结执行与终本执行的区别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根据《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适用终结执行有13种情形。根据民诉解释519条,终本适用只有一种情形: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
2、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终结执行为民诉法257条所确立,终本为民诉解释519条所创设。在使用时,”终本“二字有固定的涵义,特指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而”终结执行“四字也有特定的涵义,两者使用时不要相混淆。
3、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终结执行是因为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出现了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法定事由,法律规定可依职权裁定结案,而终本是为了探索执行实践中大量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推出机制而创设出来的一种制度。
4、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只要出现《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规定的17种情形时,执行可依职权直接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但终本适用时,为防止执行人员随意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立结案规定》第16条对“人民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规定了极其严格的认定条件,以避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正当权益。
5、结案后是否继续查控财产不同。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的,虽然申请人的权益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但由于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推进,恢复执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执行不会对终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继续采取财产查控措施。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执行将对其单独管理,仍然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实现对恢复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
三、相关法条民诉法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本条确立了终结执行制度以及6种适用情形,此外《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将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扩大到13种。民诉解释519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请问终本执行的案件怎终本执行的案件怎么办么办
[律师回复] 终本案件,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执行终结。执行程序终结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扩展资料:诉讼终结: 1.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受诉法院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应当终结诉讼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的义务人的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濮阳法务
濮阳法务
4.5w浏览
案件执行时执行人终本有效吗,终本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终本案件,是指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不是指已经撤诉或者已执行。根据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人民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扩展资料:根据《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八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
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第十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案件已终结执行还可以恢复吗
民事案件已经终结执行了,如果发现有了可以执行的证据,当事人就可以向司法机关重新申请执行,而不是要求恢复执行,如果司法机关发现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就会按照规定执行结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被执行人在不知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下,未全部履行是否构成拒执罪
[律师回复]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0.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围)   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  
(一)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三)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四)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五)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六)作为债务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以及无偿占有或者接收其财产的第三人;  
(七)作为债务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其职权无国家机关行使的,撤销它的机关;  
(八)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依法转让的受让人;  
(九)债务人被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权利人的,该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十)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投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一、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假的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相关当事人使用该报告或者证明,与该企业进行经济往来而受到损失的,应当由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出资人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你好,最近我听说我的案子要结束了,听说裁定书也会下来,我很好奇,所以想咨询一下有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范本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____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 )刑初字 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拒执罪自诉立案有哪些条件
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不同意终本执行后果
[律师回复] 不同意终本执行后果一般是只能继续拖延,债务也照常无法得到清偿。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指在执行案件中,法院对暂时无法执行的案件,通过出具一个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终本的法律后果: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再执行申请人的案件,更不意味“老赖”不需要还款了,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效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的区别?
1、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是不同的。2、终结执行的法定事由可以参考《终结执行规定》,而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3、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所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已执行终结,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被执行人拒不偿还债务可以抓人的。如果是司法拘留是15日以下的拘留,如果被执行人构成犯罪,还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终结本次执行规定是什么?
终结本次执行规定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安全不受到伤害。若是当事人满足被执行的条件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的案情为当事人进行判决。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终本案件后可以起诉拒不执行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