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若员工在上下班路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判定为工伤性质,那么此类状况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参保工伤保险的话,其在职员工在遭受工伤时,就需要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以及标准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下班路上由于发生了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导致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在赔偿责任的归属方面,这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之间的竞合现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下班途中,避让行人导致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在下班途中,倘若为了避免撞倒行人而致使自身不慎跌倒入手,那么此种情况通常并不能算作工伤。之所以如此判断,乃是由于您在滑倒之前所处的环境和状况必定是您本人未能尽责留心道路安全,且亦非发生于道路车流密集之地或其他交通要道上。因此,此类事件往往无法作为工伤案件予以处理。
然而,若您所遭遇的事件性质较为严重,例如车辆与行人间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且车方应付主要责任;或者该事故发生于交通拥堵地段,那么情况便可能有所不同。
再者,当劳动者在上下班往返途中遭受他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伤害时,若欲申请认定为工伤,其需要提供由当地公安机关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支持,并且在这份认证文件中,必须明确载明受害人在该起事故中所负责任并非主责。唯有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被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遭受交通事故时,如果被确认为工伤,那么他们所受到的损失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偿然而,如果公司并没有依法加入工伤保险计划,那么其就必须独自承担起所有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当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引发工伤时,这实际上是民事侵权行为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之间的一种竞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