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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房拆迁了怎么办
当涉及到对公共租用房屋进行拆迀时,我们不得不尊重这样一个事实:拆迁方必须与相关的承租户建立并签署有效的补偿安置协议。尽管在此过程中,房间内部的其它居民确实享有与被拆迀房屋有关的补偿安置权益,然而他们却并不具备与拆迁方达成相应协议的权利。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公房拆迁承租人死亡按遗产处理合法吗
公有房屋在面临拆迁时,其产生的款项无疑会纳入到遗产范畴之内。
然而,要想将该笔资金合理地归入到继承人的私人财产之中,就必须遵守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是公民在生命终止后所遗留下的自有财富;
其次,这些财产还必须完全属于公民个人私有;
最后,这些财富也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合法财产的界定。
另外,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基于财物本身属性所限定的遗产范畴,则无法被继承。换句话说,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都得到满足之后,才能够真正称得上是遗产。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在处理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拆迁事宜上,我们深知其中的现实状况:即作为拆迁人,必须与相关的承租户共同制定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偿安置协议。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居住于同一栋楼房内的其他住户确实拥有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补偿安置权益,但他们并没有直接与拆迁方协商并达成相应协议的法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