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踹坏电梯门被刑事拘留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第四十九条及第二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若某位公民因恶意破坏电梯门的不当行为被判定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则其可能面临五日至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可附加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可附加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的拘留期限以及罚款金额将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定。若行为人的行为未产生严重后果或存在其他减轻处罚的因素,则拘留期限可能相对较短。反之,若行为人的行为引发了严重后果且无任何减轻处罚的因素,则拘留期限可能相应延长。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律条款仅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若行为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则应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刑事处罚,而非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踹坏电梯属于什么案件
对于某些肇事者在公共场合恶意地踹毁电梯门的行为,若达到一定金额标准,则有可能被定性为犯故意毁损财物罪。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任何人故意销毁或损坏公私财产,只要其价值较大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便会被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金;而如果这类性质恶劣的犯罪数额庞大或存在其他极端严重情形时,犯罪分子将面临的刑期可能长达三到七年不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九条以及第二十六条之详细规定,任何故意或过失破坏电梯设备、门禁系统等公共设施的违法分子都有可能承受从五天到十五天不等的行政拘留之惩罚,而且还可能附带征收五百到一千元以下数额的罚金。在实际执行中,关于拘留天数及罚款金额都是由当地公安部门根据具体案情慎重裁量后作出决定的。假如所涉及的事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部分减轻处罚的因素,那么相关的惩罚措施也会相应降低;相反,如果结果非常恶劣并且无法找到任何减轻处罚的理由,那么最终的惩罚力度就很可能加大。然而,我们必须明晰的是这项法律条款仅仅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对于已经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不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仍须进行刑事调查并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