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需要什么
一、关于申请书
1.请申请人需准备三份申请书,其中递交给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本人保留一份以便后续查阅。申请书中应详尽注明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常驻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同时,也应清晰列出雇主企业的全部详细资料,如企业全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代表人姓名及其职务,以及可供联络的电话号码。
2.持有者为申请人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应附上复印件以备查验。
3.申请人需提供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作证件、出入证等相关材料,并应附上相应的复印件。
4.申请人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时,仲裁委员会可能会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需求,要求申请人提供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因此,申请人应尽力提供此类材料。若被申请人系用人单位,则应提供该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全名、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点等。若被申请人系劳动者,则应提供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5.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详细列明自己接收仲裁法律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投诉事项应当由投诉方当事人书面形式向具有法定职权的劳动行政机关进行递交和反映;针对投诉内容,投诉方当事人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及相关的确凿证据素材,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并受到侵害。尤其强调必须附上投诉者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但必须提供原件核实)以及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公司注册登记资料。若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提供这些资料,则须在经过充分解释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暂时免于提交。对于集体性投诉,建议设立推荐代表,同时必须提交推荐人签署的正式推荐函;
再次,与此次投诉有关的所有必要证据素材也务必一并提交,以证明投诉方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遭受的损失系由采用侵犯劳动者权益为手段的被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所直接导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在此情况下,申请人须预备三份详细且完整的申请文件,并分别向仲裁委员提交两份,同时亦需保留一份用以保存备用。所涵盖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等)以及雇主企业的相关资讯(例如公司名称、实际办公地点、主要联络人员等),并且附件中应附上以上提及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此外,还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工资发放明细等能够明确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资料及其副本。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有可能会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申请人还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进一步确保法律文件的有效送达。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