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赔不赔施救费
第一点,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救援费用属于财产损失范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公司理应对该类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关于救援费用的定义和性质,它实际上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者自然灾害之后,被保险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雇员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而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对保险标的进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道路交通事故中,为施救出险车辆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均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且对施救费的赔偿并不考虑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险车辆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即使花了费用但未奏效,保险公司对施救费用也应负责。
二、保险赔付完成后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您完全有权就此申请进行伤残等级评估。若经评估证实构成伤残等级,您将有权求偿残疾赔偿金。在人身伤害保险赔付后,您仍可进行伤残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向保险公司请求进一步的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未能覆盖全部损失,剩余部分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有必要强调的是,救援费用实质上可以被划分到财产损失类别中,而按照现行的法律条文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承保机构应当负起责任,对于这类财产损失给予合理妥帖的赔偿。紧接着,我们探讨一下救援费用的明确定义及其本质属性。所谓救援费用,实际上是指在被保险的标的物处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被保险人或是其受委托的代表、员工为尽可能削减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方面的损失,而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对保险标的进行紧急抢救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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