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事故身亡赔偿有标准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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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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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丧葬补助金按本地区近六个月社工人均工资月均值确定。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10%),一次性工亡补助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单位申报时限为伤后一月,个人限一年;工伤认定后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定伤残补助金。未参保单位,劳动者需提请劳动仲裁。工作伤害须遵循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涉及的赔偿权益和标准为工伤保险待遇。
62岁事故身亡赔偿有标准吗

一、62岁事故身亡赔偿有标准吗

关于丧葬补助金的具体准则:应依照本地区过去六个月内全体社工人职员工资水平的月均值设定;第二项是关于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第一,配偶抚恤金的计算方式:以工亡职工自身的月工资x40%来得出每月发放金额;第二,其余亲属的抚恤金计算方式:参照刚刚提到的方法将工亡职工的月工资乘以30%,然后得出每位亲属每月可以领取的抚恤金;对于失去亲人的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每月所能得到的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还需额外增加10%;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金额为:上年全国范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数。若出现工伤情况,已纳入工伤保险体系的用人单位,可在劳动者受伤后一个月内为其申报工伤,同时劳动者亦有权在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将进行工伤认定程序,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方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如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须尽快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职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时,必须遵循骨折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向当地指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即劳动者因遭受工伤而享有的赔偿权益。工伤赔偿标准,又称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及其相应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62岁在工地干活能否认定工伤

通常情况下,62岁的人群无法申请职业病,因为这一年龄段已经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范畴,不再受该法律法规的保护。在此种情况之下,他们亦无法按照相关规定购买工伤保险,从而无法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位人士遭受了人身伤害,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建立的就仅限于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应致力于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若协商无果,则可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中的工人而言,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已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对身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工作,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已满10年。此项规定同样适用于工作环境与工人相似的基层干部。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抚恤金额度以该地最近六个月的社会平均职工薪酬作为依据来决定。至于抚恤金分配比例则如下所示:配偶享有的份额为40%;其他血缘亲属享有的份额为30%(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可以额外增加10%的份额)。而对于因公死亡的情况,一次性支付的补偿金额将会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之多。在工伤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必须于员工遭受伤害之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申报手续,而员工本人则有一年的时间来申请工伤认定。在经过工伤认定并进行相关鉴定之后,将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对于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必须按照骨折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处理,涉及到的赔偿权益以及标准都应参照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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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4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62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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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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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交通事故还有误工费吗?
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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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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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62岁有没有误工费?
因交通事故62岁有误工费,只要有工作单位,有收入证明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如果有实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二次手术费可以凭法医鉴定要求支付。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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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62岁老人突然病亡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60岁老人在工地死亡,属于工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亡待遇。
一、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如果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亡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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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62岁以上者是否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62岁以上者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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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62岁工作期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62岁工作期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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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62岁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误工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平均的工资水平来支付,具体情况下还涉及到误工时间的认定上,可以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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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62岁工作期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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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工作期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1、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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