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之前,首要明确的关键事项便是该商品房的所有权究竟归属何方,若是明确归属于男方,那么女方理应无法提出关于分割这处房产的诉求;反之,若由女方享有整个房产的产权,则男方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装修费如数返还给女方。原因在于,女方及其亲友利用的是她在婚前自行拥有的财产来打造这套房屋,且他们此类行为的出发点是为了婚后夫妻二人能够长久地在此居住,因此,女方及其亲属所进行的装修活动便构成了一种添附行为。鉴于该房产在经过装修之后增值幅度较大,部分间接由于女方的装修行为获得的收益已由房屋所有者实际占有,所以,他/她有权主张对已经出资装修的那部分款项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由某一方单独购买并支付购房款的不动产即使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贷款,若该不动产产权仅登记在其中一方当事人名下,亦不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此种情况下,共同偿还的这部分贷款将被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反之,如果该不动产产权同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此外,在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且在婚后共同承担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形,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购房婚后装修的离婚怎么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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