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什么时候才下传唤证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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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时,执法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并明确告知其缘由和法律依据。对于无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警方有权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或上门讯问。
非法经营什么时候才下传唤证

一、非法经营什么时候才下传唤证

首先,在传唤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的情况下,可采用强制手段实施传唤证书的实施。执法部门应向当事人明确说明相关传唤行动的缘由及法律依据。对于那些无合理理由拒不出席或逃避传唤的人员,应采取强制方式进行传唤。

其次,针对不需采取逮捕拘留等严厉措施的涉嫌犯罪嫌疑人,警方有权要求其至特定场所接受询问,或是直接前往该嫌疑人家庭所在地进行讯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非法经营什么时候请律师合适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我们通常将其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鉴于经济状况允许的前提之下,建议各位在侦查阶段就能够委托律师尽早介入并提供协助。如此一来,律师便能在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与当事人进行会面,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根据相关证据及案件事实展开高效且有针对性的辩护工作。同时,律师还可向办案机关递交法律建议书或者申请取保候审等事宜,以期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经营什么时候才下传唤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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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什么时候才下传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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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什么时候才下传唤证
在相关人员拒绝配合调查时,我们可依法强制执行传唤证,并明确告知被传唤人原因和法律依据。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传唤者,相关部门可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调查顺利。对无需立即逮捕的嫌疑人,警方可依法传唤至指定地点或居住地详细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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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传唤拘留几天才不会被传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传唤多久不去会被拘传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传唤、拘传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相当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传唤、拘传的时间规定 《刑事诉讼法》117条第2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17条第3款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 拘传和传唤虽然都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但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拘传是直接强制犯罪嫌疑人到达特定地点接受讯问;传唤则是通知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它本身是通知的性质,其强制性没有拘传直接,因此,传唤不是强制措施。
我朋友因为聚众斗殴现在被人报警抓到了,公安机关进行传唤,持有传唤证传唤几次呢??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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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传唤的程序是什么
取保候审程序需依法启动,申请人包括犯罪嫌疑人亲属、法定代理人和律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司法机构在七个工作日内审定,批准后依法实施,允许嫌疑人暂予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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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非法传唤,传唤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非法传唤,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非法传唤情况有哪些
1.传唤对象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为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的当事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包括诉讼代理人;根据《高检规则》
第四百三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证人也适用传唤。除此之外,针对其他人员适用传唤的,是非法传唤。如要求知情人员等普通百姓配合调查,不适用传唤程序,而只能以其他形式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查明案件事实。
2.传唤未经审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应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高检规则》
第九十三条规定,传唤应经检察长批准。故公安机关未经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人民检察院未经检察长批准,即实施传唤行为的,是非法传唤。
3.传唤未出示相关文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的,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其中证明文件包括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对于无证传唤,或者口头传唤的对象不是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非法传唤。
4.异地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传唤的地点作了明确的规定: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指定的地点应是被传唤人当时工作生活所在市、县的公安局、派出所、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等。因此,要求传唤对象到上述规定的地点之外的地方接受讯问的,是非法传唤。
5.传唤超期。《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传唤时限为12个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的时限为 24小时。由此可见,不属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情形,传唤超过12个小时,或属于上述情形,传唤超过24小时的,是非法传唤。
6.连续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连续传唤属于变相拘禁,因此是非法传唤。
7.传唤未通知家属。《高检规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其家属不在场的,侦查人员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由此可见,传唤后未按规定告知被传唤人家属的,是非法传唤。
8.强制传唤。上述可知,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因此,对于使用戒具、暴力等强制方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传唤的,是非法传唤。
二、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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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传唤,传唤的程序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非法传唤,传唤的程序是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非法传唤,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非法传唤情况有哪些
1.传唤对象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为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的当事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包括诉讼代理人;根据《高检规则》
第四百三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证人也适用传唤。除此之外,针对其他人员适用传唤的,是非法传唤。如要求知情人员等普通百姓配合调查,不适用传唤程序,而只能以其他形式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查明案件事实。
2.传唤未经审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应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高检规则》
第九十三条规定,传唤应经检察长批准。故公安机关未经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人民检察院未经检察长批准,即实施传唤行为的,是非法传唤。
3.传唤未出示相关文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的,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其中证明文件包括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对于无证传唤,或者口头传唤的对象不是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非法传唤。
4.异地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传唤的地点作了明确的规定: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指定的地点应是被传唤人当时工作生活所在市、县的公安局、派出所、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等。因此,要求传唤对象到上述规定的地点之外的地方接受讯问的,是非法传唤。
5.传唤超期。《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传唤时限为12个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的时限为 24小时。由此可见,不属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情形,传唤超过12个小时,或属于上述情形,传唤超过24小时的,是非法传唤。
6.连续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连续传唤属于变相拘禁,因此是非法传唤。
7.传唤未通知家属。《高检规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其家属不在场的,侦查人员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由此可见,传唤后未按规定告知被传唤人家属的,是非法传唤。
8.强制传唤。上述可知,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因此,对于使用戒具、暴力等强制方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传唤的,是非法传唤。
二、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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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唤是不是证明已经犯罪了,传唤还须知以下几点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被传唤是不是证明已经犯罪了,传唤还须知以下几点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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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唤,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非法传唤,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非法传唤情况有哪些
1.传唤对象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为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的当事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包括诉讼代理人;根据《高检规则》
第四百三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证人也适用传唤。除此之外,针对其他人员适用传唤的,是非法传唤。如要求知情人员等普通百姓配合调查,不适用传唤程序,而只能以其他形式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查明案件事实。
2.传唤未经审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应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高检规则》
第九十三条规定,传唤应经检察长批准。故公安机关未经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人民检察院未经检察长批准,即实施传唤行为的,是非法传唤。
3.传唤未出示相关文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的,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其中证明文件包括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对于无证传唤,或者口头传唤的对象不是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非法传唤。
4.异地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传唤的地点作了明确的规定: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指定的地点应是被传唤人当时工作生活所在市、县的公安局、派出所、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等。因此,要求传唤对象到上述规定的地点之外的地方接受讯问的,是非法传唤。
5.传唤超期。《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传唤时限为12个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的时限为 24小时。由此可见,不属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情形,传唤超过12个小时,或属于上述情形,传唤超过24小时的,是非法传唤。
6.连续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连续传唤属于变相拘禁,因此是非法传唤。
7.传唤未通知家属。《高检规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其家属不在场的,侦查人员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由此可见,传唤后未按规定告知被传唤人家属的,是非法传唤。
8.强制传唤。上述可知,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因此,对于使用戒具、暴力等强制方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传唤的,是非法传唤。
二、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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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唤是不是证明已经犯罪了,传唤还须知以下几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被传唤是不是证明已经犯罪了,传唤还须知以下几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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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一年后被传唤起诉后还会被传唤吗
[律师回复] 一、取保候审一年后让回去签字,是要改变强制措施,因为,取保候审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被拘传唤多久才能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传唤多久不去会被拘传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传唤、拘传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相当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传唤、拘传的时间规定 《刑事诉讼法》117条第2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17条第3款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 拘传和传唤虽然都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但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拘传是直接强制犯罪嫌疑人到达特定地点接受讯问;传唤则是通知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它本身是通知的性质,其强制性没有拘传直接,因此,传唤不是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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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传唤会被拘留吗
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最长是24小时,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分转送到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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