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怎么计算方式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设有“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两个账户,其缴费基数统一设定为当地上年度全职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至于单位负责缴纳的那一部分,达到缴费基数的约20%比例,这部分会纳入到社会统筹账户之中。个人则需要负担相当于缴费基数的约8%比例的费用,这部分将作为自己的个人账户,由所在单位每月代为扣除并缴纳。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账户内的资金采用完全积累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其中包含个人缴纳的款项及投资带来的收益份额。
关于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当参保人士日后进入领养年龄阶段并开始领取养老金时,对于统筹账户所承担部分,其计算公式主要体现为“领取之前的最后一年社会平均工资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至于个人账户提取部分,其计算方式主要考虑“账户累积总额除以(退休时的预期平均寿命乘以12)”。
然而,由于每一年的缴费金额可能发生变动,同时投资收益遵循复利运算而且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所以在计算个人账户提取部分时相对较为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死亡后退吗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离世者,其个人所缴纳之费用以及相应之利息将一并全额退还给已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之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直系亲属,同时也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之结束。如当事人属于在职员工,则可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以及抚恤金;若非在职员工,则无法享受此两项补偿待遇。而对于退休之后离世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已领取部分除外)可予以退还,同时亦可向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及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怎么计算方式”,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