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循的法规有关规定包括:
2.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岗位以及联络信息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主动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备;
3.在面对传唤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不得以任何手法干涉目击者提供证言;
5.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行为,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此外,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面或者进行通讯交流;3.不得参与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由执行机构保管。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已经缴纳保证金的,应当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哺乳期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应当什么时间算起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的法定期间,其起算时点应自公安机关正式启动该项强制措施之日起进行计量。具体而言,当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方遵循法律法规之要求,向公安机关缴纳足额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之后,公安机关便可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而这一时刻也正是法定期间的起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规定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