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房屋拆迁所涉及到的赔偿问题并非按照每个人的人头来计算,而是严格遵循具体的建筑面积作为基础进行测量和评估。在此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将房产证上明确记载的建筑面积作为评估房屋价值的主要参考因素。
2、关于房屋的补偿费用(也可以称为房屋重置费),其主要作用在于对因拆迁而导致房屋所有权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弥补,这部分补偿费用是通过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细致划分后,再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得出的。
3、另外,还有一种叫做周转补偿费的费用,它主要用于补偿那些因为拆迁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寻找临时住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不便之处。这部分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是基于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并按照每个月的标准进行补贴。
4、最后,还有一种叫做奖励性补偿费的费用,它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则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最终的确定。在计算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时,我们通常采用以下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二、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是多少
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
以宅基地所在耕地在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度产值作为参考依据,计算区间在六到十倍之间。
2.安置补助费:
此项补偿与耕地的征收面积和被征收前单位平均人均耕地面积相关联,并须将耕地数量除以前提条件中的单位人数,进行精确计算。
每一位需要得到安置的农民,其相应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应是宅基地所在耕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度产值的四到六倍。
然而,每公顷被征收的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度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助费: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标准为单季产值的三分之一;
对于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其补偿上限为单季产值;
而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如能进行移植则由征地单位承担移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失,若无法移植且必须砍伐时,则由征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至于已经长成的树木,则由土地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辅助物补偿:
对于宅基地上存在的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辅助性设施,其补偿方式可参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迁移费用或者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按人头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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