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放贷罪如何减少刑期
关于减刑的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在拘役与有期徒刑阶段中的罪犯来说,只要他们在执行期间能够自觉遵守监规制度,并且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育改造中去,表现出真心实意的悔过之情,或者更进一步,他们在改造过程中还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那么便可以通过向监狱提交申请来寻求减轻刑罚。而如果这种改造过程中出现了重大立功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这类人员便有资格获得大幅度的减刑。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非法放贷罪如何取保候审
在涉及到非法发放贷款罪名的案件中,满足如下各项条件者,可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若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或依照刑法规定,符合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等情况;以及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应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其造成社会危害性;
此外,若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放贷罪如何减少刑期”,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