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赔偿纠纷咋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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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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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遇到保险纠纷,可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解决。协商是双方真诚、公正地沟通,达成和解协议。仲裁是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裁决,仲裁员根据法律和证据做出公正判断。诉讼则是通过法院全面审查,依法作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判决或裁定。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赔偿纠纷咋办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赔偿纠纷咋办

当遇到保险纠纷时,我们可采用以下几种途径来妥善解决问题:

首先,协商与和解是最为常见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此过程中,双方应秉持一颗真诚、公正之心,坦诚相待并做出适当的妥协,以期最终达成双方均可接纳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的具体方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自主和解,即双方当事人没有借助外界力量,直接进行沟通和洽谈;另一种则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和解,由这个中立方出面调停,促进双方达成共识。

其次,仲裁也是解决保险纠纷的重要手段。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裁决过程中扮演着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他会根据相关法规证据,对争议事项做出公正的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中立的立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断,因此并不具备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然而,对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保险公司在裁决生效后仍拒绝履行义务,当事人可向该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也是解决保险纠纷的一种途径。它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无条件遵守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基本养老保险是不是就是社保

基本养老保险并非社保体系之一。其主要区别在于以下方面:

首先,二者的定义有所差异分别是:养老保险乃是依据国家及社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妥善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法定的解雇劳动义务年龄界限之后,或者因为年龄增长导致体力衰退被迫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所面临的基本生活问题所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社保则是社会保险的通俗表述,它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这五大险种。

其次,从具体内容来看,社保虽包括养老保险在内,但并不仅限于此,且养老保险仅仅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的一项。与此同时,养老保险仅能提供养老方面的保障,若仅购买单纯的养老保险产品,将无法获得医疗保险等其他方面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赔偿纠纷咋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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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 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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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的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工伤赔偿中的赔偿款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给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给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我爸爸在一个私人企业买了养老保险,但是现在人家不返钱了,所以我问下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代理词可以怎么写呀
[律师回复] 代 理 词
仲裁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被申请人委托并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参与本案仲裁。代理人认为,申请人是被申请人从农村招用的农民工,在被申请人处上班七个月不足一年,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养老保险属实,问题是被申请人该不该为申请人办理养老保险?代理人认为,根据以下规定,被申请人不需要为申请人办理养老保险:

1、1998年8月22日施行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农村招用的使用期不满一年的临时工和在本省企业工作的港澳台人员、外国籍人员除外。”
备注: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从农村招用的使用期不满一年的临时工不需要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2、2006年3月1日《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陕劳社函【2006】107号)
“三、企业从农村招用的一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制工人,《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颁发前,应按照1995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规定参保并缴费;《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颁发后,按照条例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备注:从以上复函可以看出,从农村招用的农民工只有在一年以上的才需要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养老保险。与条例的规定是一致的。
根据以上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为其补办上班七个月期间的养老保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予以驳回。
以上代理意见,供仲裁庭考虑。
代理律师:事务所
GYJ 律师
二O一O 年六月日
以上是对于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代理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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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待遇标准:(一生交的钱+利息+政府补贴)÷139+55=退休后的月领待遇标准。其中:政府补贴各省可能不一样。55元是国家拨付的,有的省自己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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