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并无设立行政复议这一环节。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非属于具体明确的行政行为,因此针对此事项,当事人无法通过提出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调查以及检验、鉴定等相关事实与结果,交警部门应予以充分关注,并据此及时生成准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及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肇事罪能保留驾驶证吗
在此温馨提示您,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并不必然导致当事人持有之驾照无法保留。
从普遍实践来看,交通肇事行为并不一定会致使持有人的驾驶执照被依法吊销。
但是,倘若行为人实施了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如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等极端严重后果,那么其将可能因触犯交通肇事罪而被依法吊销驾驶执照。
这是因为,在符合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有权依法对涉案人员的驾驶资格进行吊销。
关于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肇事逃逸,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情形:
首先,当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仍然选择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应当视为肇事逃逸;
其次,若行为人存在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并且在接到报警后未能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而是选择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并随后返回的,也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再次,即使行为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在未向警方报告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或者故意留下虚假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后离院的,同样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此外,在接受调查过程中,行为人若选择逃避调查甚至藏匿起来的,也可被视为肇事逃逸;
最后,如果行为人在离开事故现场后,始终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亦可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肇事罪能行政复议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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