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警察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
在天津地区,对于警察机关而言,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经过评估其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产生进一步的社会危害性,那么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此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经过评估认为她们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有必要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关于具体的取保候审条件以及相应的程序,我们建议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天津警察取保候审最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行为人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在其违法事实成立后,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1)如果该罪犯可能会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2)假如这个行为人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法定刑期,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产生严重社会危害性;
(3)倘若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以实施取保候审,只要确保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4)如果羁押期限已到,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天津警察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