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猥亵儿童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关于猥亵儿童案件能否准许当事人取保候审,这主要取决于涉案情节与被告人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倘若被告人可能受到限期管束、监禁或单独执行附加刑;或者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通过提供保证金、保证人或设置专门场所进行等候审判等措施,可以确保他在接受侦查起诉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且并不具有充分理由将其逮捕的,那么便可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然而,鉴于猥亵儿童罪行的严重性质,法院往往会对此类案件持谨慎态度。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由司法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猥亵儿童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在通常情况下,对于涉及到猥亵儿童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如果他们符合以下所述的取保候审条件之一,那么便可以申请并获得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单独适用某种附加刑罚的情形;
(2)由于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可能最终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其自身行为及状态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猥亵儿童可以办取保候审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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