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股型受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所谓干股型受贿罪,是一类特殊的受贿罪行,它的主要表现方式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与便利,通过为他人谋求利益这一行为,以此获得对方以干股形式进行赠与的财物,最终导致了受贿罪的产生。这种类型的受贿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
其次,他们需要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
再次,他们需要实际收到对方以干股形式给予的财物;
最后,这些干股的价值必须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具体而言,当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并实际收取了对方以干股形式给予的财物,而且这些干股的价值也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时,就可以被认定为干股型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干股型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某种情形下,即使收取干股并未能获取任何实质性的分红权益,仍然有可能被视为犯受贿罪。所谓干股,乃是指投资者不需投入资金即可获得之股份。当公职人员借助其职务上的职权为特定人士谋求利益时,若接受该特定人士献出的干股作为回报,将按照受贿罪处罚。倘若已实施股权转让的正式登记程序,或存在相关证据可证实股份确实已经转让,那么受贿金额将根据国有股份转让时的实际价值来计算。同样地,如果相关证据显示股份并未实际转让,仅以股份分红的名义获取了利益,那么实际获利的金额应被视为受贿金额。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干股型受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