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马上开庭需要什么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且距离法庭审判日愈发临近之时,您所需要的准备事宜与资料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首先,是一份由司法机构签发的取保候审决定书。这份文书不仅能作为被告人现处于等待审判状态的权威法律证明,更是对于被告人已经受到了取保候审监管的明确说明;
其次,是本人以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这包括了被告人以及为其提供担保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项准备材料是开庭通知书,该通知书是由法庭发布的有关于开庭时间、审判地点等具体细节的正式通知;
第四个重要的准备工作就是收集并整理与案件相关的全部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将成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有力依据;
最后,如果案件适用了保证人制度,那么还需要提供保证人的详细个人信息以及他们签署的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马上判刑可以吗
所谓“取保候审”,实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强制措施,指涉案人员在交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人之后,即可在法院审判结果公布之前,享有在监外等待审判的权利。
然而,此举并非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立即面临刑法制裁。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仍须对相关案件进行严格的调查、审查起诉与审判工作流程。唯待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审理,并最终做出判决之时,方能明确判定是否判处刑罚以及具体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马上开庭需要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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