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什么义务要履行
对于被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而言,他们有责任履行下列关键义务:
1.未经执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划范围;
2.当住址、职业岗位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出现变更情况时,必须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3.禁止销毁、篡改相关证据资料或与他人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和要求
在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尚未正式生效之前的各种时间段内,只要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定情况存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便可依照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是那些被判定极有可能会接受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制裁的人士;
其次,对于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的被告人员,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导致社会产生潜在的危险性;
再者,倘若他们身患严重疾病,同时还处于羁押期间,而案件尚处于未处理完毕状态,这种情况下同样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有什么义务要履行”,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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