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不住不装修要交物业费吗
即便房屋尚未入住使用,也需依法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首先,物业管理费用为针对整个小区而非单一业主进行征收的,因此物业方并不能以任何个人理由为由而中断其应有的服务工作。因此,只要物业方已按合同约定向广大业主提供了相关服务,即使所拥有的房子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且还未有任何人居住,相应的业主也必须按照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准则支付所对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并不一定需要全额承担该笔物业管理费用,他们有权就自身具体情况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合理的减免要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
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其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房不住要交物业费吗
在新房完成交付之后,即使业主并未实际入住其所在地,也应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物业管理部门已经在房屋交付以后,开始提供各类物业服务项目,因此业主无权以住宅未能入住为理由,拒绝承担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然而,如果由于新房尚未完成交付工作,致使业主无法入住,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将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而无需由业主自行支付。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房不住不装修要交物业费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