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裁定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的案件,若原告重新提起诉讼,且其所诉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审理。倘若对一审法院所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持有异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对该裁定提起上诉。这从另一个角度进一步证明了在法庭将诉讼提交驳回之后,原告仍有权利重新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请求合同终止需满足哪些条件
诉讼解除合同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需提供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即主张解除合同)及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其次,原告须为与该合同解除事宜具有直接利益相关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再者,需明确指明被告方当事人;
最后,需确保此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法定受理范围并且应由受诉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诉讼请求没有理由的驳回起诉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