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涉嫌诈骗终止服务怎么申诉

最新修订 | 2024-07-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如果因微信支付被投诉欺诈,建议首先联系微信支付的客服部门,可通过微信支付APP的“我-钱包-帮助与反馈-客服中心”选择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详细阐述问题并提供证据。若此途径无效,可在微信支付官网提交申诉,描述原因和情况,并提供证据。若确认存在欺诈行为,应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保护自身权益。注意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微信涉嫌诈骗终止服务怎么申诉

一、微信涉嫌诈骗终止服务怎么申诉

若您因微信支付而遭受第三方投诉,指控您涉及欺诈行为,您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来解除此项指控: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微信支付的客户服务部门取得联系。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打开微信支付应用程序,点击“我-钱包-帮助与反馈-客服中心”,然后选择在线客服或直接拨打微信支付的客服热线。向客服人员详细阐述您所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期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进而成功解除投诉。

其次,如果您认为通过上述途径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在微信支付的官方网站上提交申诉。在申诉中,您需要详细描述被投诉的原因、具体情况,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微信支付将会对您的申诉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最终确认没有欺诈行为发生,那么投诉将会被解除。

最后,如果您发现被投诉的行为确实涉及到欺诈行为,那么您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微信涉嫌欺诈收不了款怎么处理

若您因涉嫌微信诈骗而受到限额支付措施,我们建议您立即主动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全面地陈述您所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

同时,也需要积极退还赃款以求得立功表现,法院将依据具体案件的情节以及您的自首行为来适当量刑

在这里,我们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1.对于犯有诈骗罪的人,法院将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以罚金

2.如果诈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3.若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微信涉嫌诈骗终止服务怎么申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微信涉嫌诈骗终止服务怎么申诉
一键咨询
  • 170****8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险拒赔后终止服务怎么办
如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您有权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权: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积极沟通以达成公平、合理的理赔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将争议提交至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裁决,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仍无法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朋友最近因为自己的房子出现了一些问题,想要终止跟物业的合同,想请问律师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办法是什么,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终止
[律师回复]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由业主委员会行使:
1.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 A.退出物业服务区域; B.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C.移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返还预收物业费请求权由业主行使: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主张权利,无权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
②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险拒赔后终止服务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协商解决:投保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 2.仲裁: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3.起诉法院: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问题,投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涉嫌强奸罪最终判刑吗
强奸是不是犯罪,判几年,要看证据和具体情况。证据够多,罪犯很可能会被判刑。强奸的严重程度要看手段、情节和受害者的伤,特别严重的可能会加重处罚。要是证据不行或者有减轻情节,判决可能就不一样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如拒绝退出
[律师回复] 实践中,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而引发的纠纷较为常见,并导致了不良的后果,有的导致群体性事件,更有甚者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该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之规定,该请求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保险拒赔后终止服务怎么处理
保险公司拒赔后,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我看那个来的家政人员工作不细致,我想直接终止那个公司的服务合同算了,所以我想知道,服务合同终止协议书2017年怎么写啊?
[律师回复]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金地格林花园车库(下称“车库”)事宜 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下称“购房合同” ),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乙方在本协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持上述车库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二、甲方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立即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 元(大写: ),并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承担本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以上是说服务合同终止协议,希望您满意,可以追问。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最近我们这的服务一直不好 我想解除 劳动关系。请问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由业主委员会行使:
1.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 A.退出物业服务区域; B.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C.移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返还预收物业费请求权由业主行使: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主张权利,无权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
②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想要买车,现在要做贷款,那担保服务合同终止协议要怎么写呢?内容是什么样子的呢?会如何?
[律师回复] 担保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重庆公司 甲方向 支行(以下称贷款人)申请借款,请求乙方提供担保,乙 方在甲方满足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同意提供担保,根据《担保法》 、 《合同法》等法律之规 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担保事务
1.1 甲方请求乙方对某贷款人签订的 银行合同编号: 的 《个人购车担保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手续费 元,期限 个月)所约定的债务以及因甲方违约而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贷款人实现其债权的费用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1.2 担保期间:从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如果据银行提供的担保合 同,担保期间超过 6 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2、垫资、反担保、担保费用、履约保证金
2.1 垫资
2.
1.1 垫资是指银行未向甲方发放贷款前,由乙方先行垫付使用甲方提车上户,便于车辆发 票、合格证、车辆保险等资料的收集,在银行放款时供银行检验使用的一种行为。
2.
1.2 乙方所垫付的款项,可采取任何方式和渠道支付,在银行向甲方借款账户放款后,此 笔款项属于乙方所有。
2.
1.3 垫资行为发生后,如甲方终止本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并应在终止当天退回甲方所垫 付的全部款项, 如甲方拒不退回的, 乙方有权从垫付当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向甲 方收取利息。
2.
1.4 在银行审查贷款过程中,遇甲方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发放贷款的,垫付款项由甲方偿还, 如甲方拒不偿还的,乙方有权从垫付当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向甲方收取利息。
2.2 反担保
2.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及内容由双方另 行签订合同约定。 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
2.
2.2 甲方拒绝提供反担保或按一般担保行业所考虑的风险控制条件提供的反担保不足值, 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担保。
2.3 担保费用
2.
3.1 乙方与贷款人签订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担保文件(包括不限于保证合同)时,甲方应以 转账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担保费。
2.
3.2 甲方支付担保费用的标准、方式按甲方制定的《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贷款购车 分期协议表》执行, 《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贷款购车分期协议表》时本合同的附件, 具有与本合同同等之效力(下同) 。
2.
3.3 前述《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贷款购车分期协议表》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进 行了充分的阅读并理解其全部内容(下同) 。
2.4 履约保证金
2.
4.1 甲方在支付担保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2.
4.2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标准和方式按前述《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贷款购车分期协议 表》执行。
2.
4.3 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2.
4.
3.1 保证金不计息存入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2.
4.
3.2 履约保证金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A 用于清偿甲方尚欠借款本息; B 清偿乙方为甲方承担的代偿债务; C 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D 支付实现乙方追偿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E 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其他费用; 前述费用的支付均由乙方直接实施扣划,乙方无须取得甲方的同意或批准。
2.
4.4 如乙方按照本协议扣划甲方保证金导致保证金余额不足初始保证金的 80%的,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追加保证金。
2.
4.5 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能按主合同足额还本付息并办理好解除抵押手续后两日内,乙方 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 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3、保险事项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信用担保后,为防范和促进乙方进行风险控制,甲方必须委托乙方办理 车辆按揭期间的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乘坐险、交通强制第三 者责任险)并交纳保险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在 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甲方自行决定是否投不计免陪险、 划痕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自然灾害险、新增设备险。
3.2 甲方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事故率过高,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次年续保费用按比例上浮, 此上浮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关于按揭期间 GPS 安装、使用及收费
4.1GPS 安装费 元(含三年的服务费和通讯费,具体标准见《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贷款购车分期协议表》 )由甲方承担。
4.2 如甲方同意安装 GPS 并已交纳费用但又不安装视为违约,原已交纳的所有的设备、安装 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5、按揭车辆的上户及其他事项
5.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车管不猛办理上户手续,从乙方第一次通知上户起,国产车 3 个工 作日内必须上户,进口车经车管所检测通过后 2 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户。 若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上户,甲方将无条件向乙方一次性交纳 2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并愿意另按每逾期一天交纳 50 元的标准支付延迟上户的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从保证金中 扣除。
5.2 若在办理车辆抵押期间甲方车辆出现违章,2 日内(以出现违法行为时起算)未自行处 理的,乙方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办车辆违章事宜,乙方将收取 500 元代办费,代办费及 违章罚款将由乙方在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如果甲方的保证金不足支付代办费用和 罚款,导致乙方垫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如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后未办理上户,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 甲方有义务配 合并不得提出任何抗辩,如甲方拒不配合,乙方有权强制扣收车辆。此条款同样适用于甲方 车辆有违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为车辆办理上户及抵押登记的情况。
5.3 因甲方自行选号拖延了上户时间而出现的养路费逾期、临时牌照过期车辆被扣、购置税 被罚款等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贷款车辆在每月 日(含 日)以前银行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在次月 日前付月 供款;每月 日以后银行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在下次月 日前付月供款;凡不按时付 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 款将以每日 50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加计算) 。
7、因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还款或乙方代甲方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扣取乙方保证金即为甲 方违约。 乙方将依法向甲方追偿为之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日起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 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诉讼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代理费、拍卖费、 执行费等) 。
8、贷款期内,甲方保证按银行和乙方要求的时间、方式还贷款、缴纳保险费及续保,如在 贷款期间内甲方不按时归还贷款、交纳续保费用,乙方有权强制扣收车辆,甲方将无条件的 接受一次性归还银行本金及手续费等, 甲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在甲 方未按时归还贷款且不能一次性归还银行本金及利息时, 乙方保留对甲方按揭车辆进行处置 的权利。
9、甲方不论任何的理由延迟还贷人贷款或拒绝偿还贷款,均对乙方构成违约。基于乙方最 终担保责任, 不论乙方是否向贷款人承担担保责任, 乙方可以直接诉请甲方向银行或乙方 (如 乙方履行了部分担保责任) 履行偿还贷款或担保款项, 甲方对乙方的诉请放弃任何事实或法 律抗辩。
10、甲方清偿地理解了以上内容的法律含义,如违反上述意思表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含诉讼费、保险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佣金、 差旅费等) 。 1
1、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条款外,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机房贷款金额的 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 约方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若甲方违约,赔 偿金、违约金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1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立附件作为补充条款,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1
3、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盖手印) : 乙方:重庆兆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这就是担保服务合同终止协议的内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保险拒赔后终止服务怎么处理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消费者可投诉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诉诸法律。保险合同中有约定赔偿或给付期限,保险人必须依约履行。若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责任,除支付保险金外,还需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经济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取保险金的权益。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探望权终止或终止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我单位经常因为工作的需要签署合同,近来听说有个中止合同这个词,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请问 终止合同中止合同中终止和中止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一、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二、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
上文就是对合同的终止中止合同区别的具体介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微信涉嫌诈骗终止服务怎么申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