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身处上海,需异地申办身份证,请务必备齐以下各项资料:
2.原有的身份证件(仅限于身份证件更换的情况下);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如有需要进行补办);
7.学校出具的《学籍登记表》(监护人代表子女办理时必需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列仅为办理身份证的基础性要求,实际所需提交的材料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上海异地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什么
若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上海市以及其他相关行政区域内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方可获得批准: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等刑事处罚措施或是可能会被单独采用附加刑的情形;
其次,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较重刑法,但是在采用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前提是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海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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