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能的。在通常状况下,一旦婚姻发生合法登记,当事人即无权请求另一方归还彩礼。
然而,对于那些寻求重新分享遵循传统习俗赠送的彩礼之人,若被发现具备以下特定条件时,人民法院将会提供法律支持:
(1)双方未进行婚姻登记手续;
(2)尽管已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尚未开始共同生活;
(3)赠送彩礼的行为在婚前实施并且导致赠与者陷入生活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后离婚了彩礼退回吗
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倘若最终选择离婚走势,通常情况下,男方支付的彩礼并不受到强制要求给予退还。
然而,符合特定法律要件之下的这些情况,女方是需要向男方退还彩礼的。
具体而言,当公民向司法机关提出返还依照习俗为订婚仪式所支付的彩礼主张时,如果被判定确实具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那么法院应当考虑并采纳其要求:
首先,就是男女双方未经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程序而成立婚姻关系;
其次,则是情侣虽然经合法手续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是在正式步入婚姻生活之前便已经宣告解除婚姻关系;
最后,就是各方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男方因为支付彩礼而导致个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等情况出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后离婚了可以向女方索要彩礼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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