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
第一种情形是,在婚姻缔结之前,其中一方已以其自身的财产支付了全部购房首付款,并且在银行办理了相关贷款手续,在婚后,则是用夫妻共享的共有财产来偿还这笔借款。在此过程中,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的支付方的名义之下。在进入离婚程序之后,关于这份不动产的最终处置权应交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那么此案将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来作出裁决。人民法院会把这份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同时,尚未偿清的贷款亦被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私人责任。
至于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的那部分贷款以及与之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案件中,由产权登记方对对方进行经济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在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际,共同申请贷款购房。这样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之时,两个人应该进行详尽的协商来处理这件事。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充满希望的法院也无法直接决定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而是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当双方对上述条款所规定的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之后,若再遇到类似问题,他们可以选择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房贷未还清离婚了可以过户给对方吗
涉及处于偿还期的房地产贷款尚未偿清的夫妻离婚过程中,若经过抵押权人的赞同,则该不动产可进行物权转移登记至配偶一方名下。在上述情况下,若该套房贷尚未还清,且夫妻希望将其从原业主转向女方所有,首先需要向发卡行提交一份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明确记录了关于此房产的所有权变更事项及相关事宜的商定。参照探查具体情况后,接下来与担保机构取得联系并约定相应的担保措施;在此基础上,携带着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本、婚姻解除约定合同和离婚证书,加上原先的房屋产权证,共同前往公证机关办理法定分割公证程序,之后再前往当地不动产交易中心完成更为细致的所有权转让手续。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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