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还是由单一配偶独资购置,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房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此类房屋的记录归属而言,我们可以通过查阅其婚姻登记时间与物业登记时间的前后顺序来判断该房屋是否为婚前或婚后所购入。在此情况下,如果该房产系婚后购置,那么便可明确确认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当事人若欲证明该房产为婚后购置,则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书以及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房产所有权问题,若房产证上仅登记了一方之姓名,那么此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若是在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仅记于一方名下,往往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除非您二位事先曾对此有所约定,否则通常会遵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政策所规定的原则进行判定。
换言之,只要是在结婚之后,使用夫妻二人合法所得的资金购置的住房,无论登记在何方名下,皆认为此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然而,若该房屋在结婚前已购买,则可能被认定为该方婚前个人财产,除非您们双方在此基础之上,另行作出任何有效约定或在结婚后将配偶一方姓名追加至房产证书中。
因此,在结婚前由当事人本人购置的房产,即使在婚后将配偶姓名增添至房产证书之中,仍不能简单地归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只有一人名字如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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