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已获报销的比例可供受损害方寻求赔偿之用。当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遭受由于他人行为所导致的死亡、伤害或患病等后果时,他们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且一旦获得保险公司的补偿之后,他们仍然保留着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主张赔偿权益的权力。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二、医保报销部分需不需要赔偿
在涉及医保报销部分的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医疗费用在已经通过医保报销过的情况下不应被从被告应该承担的赔偿总额中直接扣除。
然而有几种医疗费用并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之内:
首先是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部分;
其次是基于法律责任,理应由第三方全额负担的费用;
再者,对于公共卫生负担的成本也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内;
最后,在境外接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亦无法获得基本医疗保险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医保报销部分能否请求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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