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期间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汽车,无论该项购买资金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抑或是个人收入,皆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若系由当事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购买,并将车辆所有权登记于己名之下,则此种情况可归类为单一方之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尚存时当事人将车辆所有权予以登记于配偶名下,那么则应依法律规定将其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父母对子女进行了赠与行为,且未明确表示仅赠予某一方,那么这种赠与行为便应当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从而成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最后,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汽车,夫妻双方对于车辆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已经达成了书面协议,那么就应当依照这份协议来确定车辆的所有权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姻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怎么分割
倘若男方赠予女方之财物,属于夫妻共有资产范畴之内的话,则在离婚程序上须得作出相应分配。
然而若男方有能力举证该笔给付并非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便无需在离异之时进行分割处理。
除此之外,若男方对女方所赠与金钱属于传统“彩礼”形式或属于特定一方专用的个人生活用品等情况,同样无需在离异程序中予以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姻期间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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