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不可以在自己的承包地周围没置围墙
依据正式渠道批准流转的农田在此前提下可以建造围墙加以防护,然而若在未经批准或缺少相应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便会被视为非法行为。所谓“非法建设”,主要指的是违反现行法律以及政策规定,由自然人或者法人擅自进行建造的各类建筑及其设施,这一现象常常以擅自搭建的临时性棚屋、摊位、简易楼宇等形式呈现出来。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在实践中,允许存在先离婚
然后再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情形。这应当建立在有力证据基础上,即能够显示某一方具备更加优越的抚养条件,有助于提升其子女生理与心理的健康成长环境;并且亦应展现出另一方的生活状况对之子女有所不利,如有严重疾病、暴力行为倾向、嗜好参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儿童来说,他们仍然处于幼儿期,更适合获得母乳喂养,通常情况下,母亲扮演着照料孩子的关键角色。至于详细的抚养裁定则需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可不可以在自己的承包地周围没置围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