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缘无故被公司开除了会有补偿吗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雇主无缘由地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聘用关系,该员工是有权获得赔偿的。具体而言,若雇主实施了非法的解除行为,那么其必须向受雇者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基数的赔偿金。此外,倘若员工决定放弃赔偿金,他们也有权利选择要求雇主恢复并继续履行为其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无缘无故被朋友的朋友在广众场合骂可起诉吗
针对在公共领域中对他人实施侮辱行为的情况,根据相应事件所涉及到的实际情节轻重程度,如果构成了侵害自然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誉权以及人格权等违法事实,我们有权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形式,请求其采取强制措施来制止该侵权行径,同时还需要承担对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以期能够尽快地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地位。
此外,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二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正常运营状态中,当雇主无充足理由而决定解除其与所属员工所签订的雇佣契约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该名员工理应享有获得赔偿的权益。如果雇主不幸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解除行为,那么他必须向该位被解除雇佣关系的员工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数额双倍的赔偿金作为补偿。在此情况下,员工仍然拥有自主选择权,他们可以放弃获得赔偿的权利,转而要求雇主恢复并继续履行先前已经签署生效的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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