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借款人进行提前还款,然而在实践中,借款人需确保足额、按时偿还贷款满一年后方可提出提前还贷的申请。关于偿还行为,债务人需提前履行其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所需额外支付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将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此外,除非合同双方有另行约定,如果债务人选择提前清偿借款,则应该根据实际借款期间来核算其应付利息。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公积金能提现是吗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具备提取现金的资格。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无自有房产者负担房屋租金所需款项;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其住房公积金在帐户内连续处于静止状态超过六个月或者住房公积金已经停止缴纳长达二十四个月并且该帐户处于暂停使用状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以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人群;购买、建设、改造、扩建自有住房或者偿还自有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和本金等情况下,均能够申请领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允许借款人进行提前偿还。然而,借款人必须在正常且充足地归还完一年的本金及利息之后,方才有资格提出提前还贷的申请。在选择提前还款之前,借款人需承担提前履行债务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这部分费用应由借款人全数承担。除非在借款协议中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在提前清偿全部借款时,利息将会按照实际借款期限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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