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何差异?

最新修订 | 2024-07-2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农村土地征用与租用存在明显差异。征用是国家行政手段无偿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以满足公共利益;而租用则是国家将土地租给使用者,双方自愿平等签订租约。 征用涉及行政强制,需补偿农民;租用则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合同可转让但需重新签约。
农村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何差异?

一、农村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何差异?

土地征用与租用之间首要且最为根本的差异便是其所呈现出来的行政强制性与否:进行土地征用意味着采取国家行政手段将农民集体所有权下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无偿收回,以供社会公众之所需;而从租用的角度来看,则代表着通过国家向使用者提供土地从而达成在平等和自愿原则之上构建的租约关系。

1.首先,所谓土地征用,就是国家为了达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目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程序以及获取相应的批准权限,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予以合理的补偿,之后才可依法行使权力,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在此情况之下,国家行政机构具有法定权利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的财物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等,依职权规定实施征用。

2.其次,国有土地租用则是指国家将国有的土地出租予使用者,通过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这一途径,使得国有的土地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出让方式所无法替代的关键环节。值得注意的是,在经过出租方同意后,土地租赁合同可被视为合法的转让对象,但如果需要改变合同中原有的使用条件,此时必须重新签署新的租地合同。另外,租赁的土地上面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也符合标准的话,便可依法设定为抵押,当抵押得以实现时,租地合同亦需要同步进行转让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农村土地征收按户口还是人头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指出国家征地补偿的核算方式是以人口数量为准,抑或是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统计。实际上,不同的补偿准则往往对应着各种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而言,补偿金额会综合考虑人口数量/户口状况以及土地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得出。在涉及到土地征收的情况下,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助费以及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社会保障费用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农村土地的征收和租赁具有显著的区别。征收作为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旨在免费回收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以实现保障公众利益的目的。反之,租赁则是指由国家将土地出租给特定的使用者,双方在自愿、公平且平等的基础上订立租赁协议。在征收过程中,行政措施被强制执行,所以必须给予农民合理的赔偿。反观租赁,属于国有土地有偿用途的一种形式,租赁合同可以依法转让,但是需要重新签署新合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何差异?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1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1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农村租地可以租赁耕地吗
农村租地可以租赁耕地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是可以租赁耕地的使用权的,承包租赁需要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但是,承包土地的也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农村租用土地被征用,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土地被征用承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59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用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和土地承包者需要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
[律师回复] 租用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和土地承包者应该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物权并未发生变动,因此对其补偿应做如下处理:
一、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
(2)款规定: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接包人、承租人在接收土地后,会投入大量的劳力与资金,作为实际用益人就依法享有地上青苗的物权取得权,青苗补偿费作为青苗的代位物,当然应由青苗的所有权人取得。因此,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转包、出租后承包地被征收的,应依下列规则确定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1)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2)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由资金和劳力的实际投入人取得。
地上附着物是指房屋等建筑物和其他构筑物。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 如果在转包和出租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接包人和承租人取得所有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接包人和承租人所有。
二、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接包人、承租人对承包地的用益权是一种债权性权利,属承包地的债权性利用方式。因此,接包人、承租人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权利人,其无权请求土地补偿费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该笔补偿费应由作为物权人的转包人、出租人取得。
应当注意的是,接包人、承租人作为征地的利害关系人并非毫无权利。当其权利受有损害时,应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转包人和接包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事先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约定承包地被征收时对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计算标准; 二是当事人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未作任何约定的,可以选择以下三种规则之一处理:其
一,若通过调整土地,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重新取得等质、等量的承包地的,当事人之间的转包合同、出租合同继续于调换地上存续,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物作出变更即可; 其
二,由接包人、承租人直接向征收人请求补偿; 其
三,由接包人、承租人向转包人、出租人依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补偿。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而言,变更合同标的物和向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请求补偿的规则更具可操作性。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属于被安置的对象范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5 条的规定,接包人应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但对承租人却没有任何的身份限制。由于征地安置的对象限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而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包人属于安置的对象范围,而承租人要视其是否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定。如果承租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当然无权要求安置补助费。
农村房屋租赁土地征收,房屋被征用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土地被征用承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拆迁会有补偿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拆迁会有补偿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用农村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范围不属于城镇土地、或着工矿土地的,一般而言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民对农村信用社存款利息有可以异议提出吗?
农民对农村信用社存款利息有异议可以提出,但是由于利息是由法律规范所明文规定的,并且该规定是适应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现状的,故此很多情形下提出的异议,是不会被受理的。任何的利息修改,都是需要由指定的人群提出才有可能会被受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农村土地征收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河南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我是江苏南京的,我们这征地平均12万元/亩,标准是青苗约三四千元/亩吧,劳动万元/人,土地补偿款约三四万元/亩。以前土地补偿款全部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现百分之七十支付给农民,百分之三十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农村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何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