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摔下楼梯算工伤吗
员工在正常下班后,不慎在下楼途中受伤,这并不符合我们所规定的工伤范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可以被确认为工伤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点:
因为工作需要,员工前往外地进行上班或执行公务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者是在这种情况下遭遇了意外事故导致下落不明;其次,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因为执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遭受到人为暴力或其他意外的伤害;
还有就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原因而在工作区域或岗位上遭受到了事故伤害;最后一点,就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途中摔跤了算不算工伤
在上下班的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情形并不一定都能被认定为工伤。若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发生了非自身主要过失导致的交通事故或者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具所致的跌倒或受到的伤害则有可能被视作工伤;
然而,若是由自身原因或是第三方导致的伤害,则不能视为工伤。关于补偿标准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者有权依照赔偿项目与标准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因伤情严重程度不同,所享受的工伤待遇各异。
另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发生工伤的,其补偿与补贴将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与标准进行承担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当劳动者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下班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意外伤害这种情况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定义的工伤认定标准。根据这一法律法规,工伤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由于工作需要而前往外地进行工作或者执行公务过程中所遭受的身体伤害;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自身职务而导致的身体损伤;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区域或者工作岗位上受到的身体伤害;以及其他由于工作原因引发的身体伤害等情形。因此,下班之后的个人行为所导致的身体伤害并不被视为工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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