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二手房原户主未迁出怎么办
关于二手房原有户主未迁出户口的问题,现有房主可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前往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
同时,新的房主也有权根据前一任房主未能履行户口迁出协议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法律诉讼请求,指控其违反协议约定并索取赔偿。在特别情况下,若屋宇买卖双方提前设定了需要户口迁出时间以及违约金等规定,那么这些内容同样具有法定效力,并且能够在司法程序中获得认同与支持。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买了二手房,找不到原房主怎么办
在购买房产之后,若原业主未能按时完成所有权转移程序,导致过户困难,且无法联系到原业主本人时,买方有权根据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及相关支付证明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向当地的初级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对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旦买方取得胜诉,便可凭借已生效的判决书,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单方面的所有权变更申请。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支付的款项后,仍然不愿意为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或者在买方提出请求后,卖方依然拒绝提供必要的协助,那么买方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手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对于涉及二手房屋买卖的问题,倘若前任业主未能履行迁移户口之责任,新的购房者可以携带相关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以及个人户籍薄前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若在此过程中,前任业主仍然未能按照先前约定的条款完成户口迁出,那么新的购房者便完全有权利启动法律程序并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已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户口迁出的具体日期以及相应的违约金等事项,那么这些条款将具备法律约束力,并且在司法程序中也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