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意思
在会计法学领域中,所谓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意味着所开具发票的数量及其对应数据内容与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情况存在不符之处,其具体类型可分为三种方式:
首先便是经营者自行虚开的相关发票,这种情况常常伴随着实际营业额与其对外公布数额之间的差异;
其次则是通过委托他人为其代开发票,使之声明数据与其实际营业额不同步;
最后一个也是最常见的手段便是通过各种渠道向第三方推荐虚开的发票,使得各种交易记录并未反映出实际情况。
值得强调的是,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是违反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者,一旦出现情节严重的情况,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类严重的刑事惩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量刑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档次:第一档,犯罪分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具体情况取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税款额度。如果税款累计达到人民币1万元或者使国家税收被骗取5000元,那么此种行为便构成了基准刑期为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此后,随着虚开税款额或者实际被骗取税款额的增长而增加,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增加1500元,则刑期相应地会延长一个月。若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额不足人民币1万元或者国家税收被骗取不足5000元,并且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本罪名进行处理,基准刑期为拘役刑。
第二档,犯罪分子将面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情况再次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相关。如果税款累积超过人民币10万元或者使国家税收被骗取的规模达到5万元,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那么此种行为将会被视为基准刑期为三年的有期徒刑;超过此基础,随着虚开税款额或者实际被骗取税款额的进一步增加,每增加6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增加3000元,则刑期也会随之延长一个月。
最后一档,犯罪分子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于无期徒刑的重罚,这对应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使国家税收被骗取规模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严重行为。同样地,随着虚开税款额或者实际被骗取税款数的增长,刑期也会逐步延长,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增加5000元,就会增加一个月的刑期。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一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而行事的犯罪,包括了为他人开具、为自己开具、请求他人为自己开具以及为他人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服务等行为,给国家带来了损失。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会计法学的研究领域内,所谓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乃是指发票数据或具体内容与其实际经营状态无法相符,此现象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其一为经营者自身故意造假虚开,例如所公布的营业额与其实际营业额并不相符;其二是经营者委托他人代为开具发票,但却声称相关数据与实际营业额存在差异;最后则是向第三方推荐虚假发票,导致交易记录未能真实反映实际状况。对于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将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厉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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