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证两个人名字怎么改成一个人
关于离婚后将房产证上两人的姓名变更为单一持有人,存在两种基本的解决途径:第一种为采用产权过户捐赠的手段;另一种则为合法的产权过户买卖程序。在选择前述任意一种方式之前,均需前往公正机关办理正规的产权转让赠予手续。相比之下,通过产权过户买卖进行变更则不要求公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支付相应的房产证登记费用以及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费
。前者的金额固定为人民币80元整,后者的价格根据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选择产权赠送方式的手续费按照每个平方米收价人民币2元计算,选择产权买卖方式的手续费则按照每个平方米收取人民币6元。另外,无论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赠与,都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税收。通常而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须提交的文件包括: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最初在办理购房手续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房产出让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处理,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都应当亲自出席,并授权其代表出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在离婚后进行房地产过户操作时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包括:当事人需携手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本原件等文件资料,同时还应备齐已签订的离婚协议及离婚证书,确保房产的相关产权证件齐全无误,然后前往公正机关进行房产分割公证事宜;在确认了所有必备文件后,当事人需到当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的申请表并附带免征契税的正式申请;经过长达十五个工作日的严格审核和批准后,当事人即可领取新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从而完成相应的房地产分割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在夫妻离婚之后,将房产证上的双方名字更改为仅有一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产权过户或者是赠予和买卖流程。前者需要前往当地正式的公正机关进行赠予手续的办理;而后者,则不需要公证程序即可完成交易。无论是赠予还是买卖形式,都需要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以及变更繁琐的手续费。其中,对于赠予而言,其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收取2元;而对于买卖流程来说,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则是6元。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