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借了我的钱不还人也找不到了怎么处理
若您遇到类似情况,我建议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讼或者向法院申请宣告该人士为失踪者。在这一过程中,法院通常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被告应诉。倘若被告无理由拒绝应诉,那么经过法院审理之后,将作出缺席判决。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依法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倘若该人士下落不明已经超过了两年的时间,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声明该人为失踪人员。在此情形下,作为失踪人员,他所欠缴的税务款项、承担的债务以及应付未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均应当由授权管理人从其名下所有财产中加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二、朋友借了我钱不还怎么办
若您的友人在借贷之后未能如期偿还所借之款项,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如借款期限已明确,您便有权请求您的友人于约定期限内归还贷款;
然而,若借款期限尚未确定,那么您可以依法向您的友人发出催款通知,督促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原贷款。若您的友人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您的友人应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在实践过程中,您可先行尝试与您的友人进行友好协商,提醒他们遵守约定及时还款。若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发送律师函、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的友人仍未履行还款责任,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您的友人归还贷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鉴于您的朋友未能如期偿还借款,且目前下落不明,我们强烈建议您采取合法手段加以解决。您可以在适当时机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或者依法宣告其为失踪人士。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以公告形式进行案件受理和通知的送达工作,随后将对该案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一旦您获得了胜诉的结果,便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倘若您的朋友失踪时间已经超过两年,那么您也可以依法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士,并要求其名下的财产来承担相应的欠税、债务等各项费用。请您根据具体情况,慎重考虑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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