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退休年龄差三个月未交满15年怎么办
在满足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期限未达15年之情形下,共有如下三种选择可供参考:
首先,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时,个人累积缴纳金额尚不及15年,则可以继续缴纳直至实现15年的累计缴纳目标,并享有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权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开始缴纳社保的人群来说,其可申请将缴纳期限适度延长,并在未来五年内持续缴纳,若仍然无法满足15年的最低要求,便可依法进行一次性缴纳(即趸缴方式)以确保达到15年的缴纳年限并能够按照月度方式领享养老金(此类情形需根据个案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办法应以个人实际情况为准);另一方面,如未能及时达到缴纳期限或者经济上无法承受继续缴纳,可以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在区域的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将自身权益移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最后,如果不仅未能满足缴纳期限而又决定退出社保系统,那么可以向社保经办结构申请办理一次性的缴费结算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
二、到退休年龄合同自动终止吗
在达到国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劳动者与其所在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会自动解除。
然而,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中所规定的条款来看,劳动者在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之际,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将会自动终止。
然而,从劳动法律理论上分析,这条法规其实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它既给到了劳动者以享有合法权益、依法领取相应退休福利待遇的正当理由;
同时也提供了用人单位在人事管理方面的自主空间,从而避免了那些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却依然占据着工作岗位的现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然而缴费期限尚未达到15年者而言,他们可依据以下三项策略进行选择:首先是继续履行缴纳义务直至累计达到15年以获得领取养老金资格;其次,若在颁布施行《社会保险法》之前已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则可以申请延长缴费期限,并且在接下来的五年内保持连续不断的缴纳行为,如若仍然未能达到15年的最低缴费期限,便可依法申请一次性趸缴;第三个选项便是将其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之中;最后一个选择则是退出社会保障体系,并办理一次性的缴费结算手续。关于如何具体实施这些策略,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