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戒毒满3年如何解除动态管控
当您在社区戒毒项目执行期满三年后,建议您积极与初次协议签订时的警务人员取得联络,抑或直接前往当地公安局提交注销社区戒毒的申请。在此过程中,派出所将会详细整理并上报相关材料,逐步解除对此类人员的监管,而注销相关资格则将由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完成整个流程大约需要3至6个月左右的时间方可实现。在成功完成注销操作后,无论何时展示个人身份信息,公安部门都不再对您实施各项检测措施了。
在此后的日子里,一旦社区戒毒的三年有效期到达尽头,您有权提出关于注销动态控制的申请。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1、在完成强制戒毒治疗以后,须前往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点的乡(城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接受定期及不定时的尿液检测,待三年期满时便可以申请离职动态监管。
2、自最后一次违法行为被采取释放惩罚以来,倘若能连续三年以上通过派出所的监督检测,且有记录证明至今未曾复吸任何毒品,那么请您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点的乡(城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证明请求,随后申请切断动态监控的关联。
3、公安机构在审核完毕后,如若认定条件满足,将会正式终止动态监控。
《戒毒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二、社区戒毒满三年后还要五年社会面管控吗
当社区戒毒达到满三年期限时,便可申请解除动态监控管理。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在完成强制戒毒后,需要前去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城市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报备,并积极配合接受定期与不定期的尿液检测。待三年后方可提出撤销动态监管的申请。
其次,自最近一次被逮捕释放之日起,持续三年以上在所属派出所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连续记录以证明其实无复吸行为,随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城市街道办事处索取相关证明文件,进而提交申请以解除动态监控管理。
最后,经过公安部门的严格审核,若符合相关条件,则会批准解除动态监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尊敬的读者,在您成功完成社区戒毒三年的义务阶段后,我们建议您首先联繫签约的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或是亲自前往当地公安局进行注销登记的申请。在您提交相关资料之后,派出所将会进行上报处理,而国家禁毒委员会则会负责最终的注销工作,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至6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一旦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公安部门将不会再对您进行任何形式的药物检测。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步骤:1.在强制戒毒结束后,请务必向您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目前所居住的地方政府进行报到,并接受尿液检测,待满三年后便可以申请解除动态监管;2.如果您在这三年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记录,并且也没有再次接触过毒品,那么您可以向政府提出书面证明请求,以申请解除与动态监控的关联性;3.经过公安机构的严格审核后,他们将会终止对您的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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