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内被拌倒受伤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学生在校园内意外跌倒受伤,责任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学校已履行教育、监管职责,则无需担责; 若未尽责,则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是第三方造成,责任在肇事者;学校若有管理疏忽,也需承担部分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除非学校能证明已履行教育监督职责,否则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学生在校内被拌倒受伤谁负责

一、学生在校内被拌倒受伤谁负责

当受害者子女在校内遭受意外伤害时,若校方已严格履行了教育、监管职责,便无需承担相应责任。然而,倘若校方未能完全尽职尽责,那就应当由其承担主要责任。若是因校外第三方闯入校园并导致上述学生受创,那么承担全部责任的无疑应该是那位肇事者。

不过,倘若学校在此事件中亦存在未尽到的管理义务,它也应承受部分补充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接受幼儿园、中小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学与管理过程中所遭遇的人身伤害事故,除非这些相关单位能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据以示其已经切实履行了所有的教育和监督职责,否则仍需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生在校内生病学校有管理责任吗

在校期间,学生突然患病并非总是导致学校承担法律责任。若该学生具有特殊体质或者身患某些特定病症,并且在校期间突然发病,那么学校在这种情况下是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

然而,若是由于遭受他人严重伤害进而诱发了疾病,此时若学校未能履行其应有的监管职责,便可能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摔伤事件时的法律责任问题,其责任归属必须根据特定状况进行仔细推敲研判才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学校在开展教学活动和监管工作中已经充分尽职尽责的话,那么它就无需对此次事故负任何形式的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在上述两个方面未能做到尽善尽美,导致无可避免的后果出现,那学校理应承担大部分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次意外伤害是由校外的第三方所致,那么直接的责任人应当为肇事者而非学校,但如果学校在此过程中存在着管理疏漏以至于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的话,那么学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对于那些尚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除非学校能够给出绝对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自身已经尽职尽责地完成了教育与监管工作,否则无论如何都应该对学生因此次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学生在校内被拌倒受伤谁负责
一键咨询
  • 173****7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0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6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校受伤学校负责任吗?
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学生受伤学校要负责吗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学校还要负责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学校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学校还要负责吗,内宿生校外租房受伤,学校能免责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学生在校园受伤谁负责?
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又有具体侵权人的,学校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孩子学校受伤谁负主要责任
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又有具体侵权人的,学校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在学校受伤,谁负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28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堆放物倒塌致害谁负责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活中,特别是在仓库等场合由于堆放物堆放不牢固等原因可能会突然发生滑落、倒塌、坍塌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后果。这里的堆放物在法律上表现即一切堆放状态的动产。正确处理该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您需要了解以下两点:
1、堆放物倒塌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为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通常所有人和管理人是同一的,但某些情形下存在分离,如仓储经营者并非保管货物的所有人,但是属于管理人。在分离场合下,责任主体为由直接管理、使用的管理人,所有人不再是责任主体。
2、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法律推定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由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第一款
第二项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学校侵权 > 学生在校内被拌倒受伤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