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每个月可以领多少
根据现行法规,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必须不低于该地区所在市级或省级任一规模的最低薪资水平的80%,同时也明确规定其款额不应低于本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准之下。
此外,结合相关条款可以进一步获悉:
(1)如果职工在过去一年内的累积缴费期达到一到两年的期限时,可领取相应为3个月份的失业保险金;
(2)若在过去两至三年前的累积缴费期内积累了同样的时长,即可获得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而当累积缴费期达到三到四年时,便有资格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当累积缴费期超过四年且持续到第五年的时候,即可享受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权益;
(5)如果过去的累积缴费期已经超过五年,那么每多增加一年就会额外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但是总时长最多不能超过24个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最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1到12个月期间,按照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缴费工资的45%计算并发放数额;在接下来的12个月中,将按照同样的方式,即以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35%来计算并发放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申请步骤是什么
为了帮助失业人群顺利地申领到应得的失业保险金,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首先,失业人士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复印件、照片以及劳动合同解除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金申领的审批提交;
其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对规定提交的材料进行严谨的资料审核与登记;
最后,在资料无误且完全符合申领条件后,失业人员将接受失业登记与职业培训等系列程序,并最终获得其应得的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法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所获取的金额应不低于该地区县级或地级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及当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线。若参保记录显示在1至2年内,则可以申领失业救济金共计3个月;如果达到并超过2至3年,便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若参保时间为3至4年,那么可以申领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而当参保时间达到并超过4至5年,则可以申领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的参保年限,就可以额外增加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总计不得超过24个月。在前12个月内,失业救济金将按照前12个月内的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五进行发放;而在后12个月内,则将按照百分之三十五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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