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能退剩余房租吗
关于房屋租赁协议未到期却希望退还未使用年限的租金,属于违约性质之事项。
然而,无论是违约方还是守约方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负担。倘若在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违约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则应当依照事先约定执行,但当约定的违约赔偿金远少于实际损失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合约签订双方的诉求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公平性与公正性;反之,若约定的违约赔偿金过高,超出实际损失不少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依据实际状况对其进行合理地降低。在两者并无任何违约赔偿金约定的前提下,如确实产生损失,违约方仍须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没到期怎么办
租赁协议尚未届满期间,双方应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条款。若有需求提前终止合同,可由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进行友好商议并达成共识从而解除合同。
同时,亦可在租赁协议中预先规定相应的合同解除条款或是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之后,通过书面等方式向对方法定代表人发送退租通知书,待该通知书送达到相对方并经其确认同意之日视为租房合同正式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全部履行完毕之时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属于违反了契约承诺的行为,须负有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契约中有具体列明的关于一方违约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则应按照约定的数额进行赔付;但如果违约导致的赔偿金额不足以抵偿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赔偿标准予以适当调整,从而确保力图达到公平合理的裁决。此外,如果认定违约方应负担的赔偿费用过高,同样也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降低。然而,若双方并未在租赁协议中对此类情形作出任何约定,那么违约方就必须承担起因自身违约行为而引发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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