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辞职直接走单位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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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擅自离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迁移手续。若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可从其应得工资中扣除相应赔偿。
员工不辞职直接走单位如何处理

一、员工不辞职直接走单位如何处理

倘若员工未预先通知且擅自离岗的话,应该根据如下规定来妥善处理此事:用人单位便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与此员工的劳动关系

同时,还要依法开具离职证明文书,并且负责办理各类档案以及社会保险的迁移手续。若该员工在离任过程中对公司产生了经济方面的损失,那么可以从其离职时的应得工资当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不辞职不上班,公司还应该发工资吗

对于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而未辞去职务的情况,鉴于此类疏忽所导致的工作疏漏以及由此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有权在这部分旷职时期不向其支付任何薪酬,仅依据其正常出勤的工作日来计算并发放相应的薪资福利。

此外,鉴于该员工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公司的劳动秩序和运营流程,公司有权利将该事件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单方面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此环节中,应在劳动合同解除的同时一次性全额结算并支付所有应得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用人单位内部,员工未经正式递交辞呈而擅自离岗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项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坚定地予以妥善处理,通过合法的途径及方式解除或者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务雇佣关系,同时为该员工开具准确无误、规范标准的离职证明文件,以及确保其个人档案资料与社保账户转移程序的顺利进行。如若在此过程中,员工因自身原因导致所在企业遭受了直接经济损失,那么企业有权依法从该员工尚未领取的薪资报酬中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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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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