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所涉及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丧葬费的赔偿标准,这部分损失可按照我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收益乘以六个月所得;
其次是医疗费用的补偿,这部分包含了已经产生并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以及尚未发生但预期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
最后是死亡赔偿金,其数额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区在同一年度内人均收入乘以二十年的总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死人赔多少钱
关于医疗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并无固定之数,而是需依照具体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估算。当出现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有义务对患者及其相关亲属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这些补偿款项可能涉及到的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患者因就医延期所损失的工资收入、当然还包括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所需的食品和饮料费用、陪护人员的劳务报酬以及致残后生活补贴等诸多方面的额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处理医疗事故导致人员身故而引发的赔偿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向进行综合考虑:首先是按照上一年度全行业员工月度总收入平均数,以六个月为结算周期来确定丧葬所需的经济赔偿款额;其次要对此次事件中已经产生以及可能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面覆盖;最为重要的是,死亡赔偿的金额应根据事故责任方所在地区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上一年度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的平均寿命为期20年的总额来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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