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媳有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律规定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儿媳并未被明确纳入到法定赡养人之列。尽管于婚姻延续期间内,儿媳以其配偶身份应尽力协助配偶行使向双亲提供照料的责任,然此与法律层面所定义的赡养义务相去甚远。
此外,尽管部分传统文化及道德观念倾向于呼吁儿媳大力操持家务,尽心竭力地照顾公婆,然而这并非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儿媳有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
假设公婆已经订立了遗嘱,明确表示愿将所有财产无条件赠送给自己的儿媳,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确实应该由这位长辈指定的受益人接收并支配这些财物。相反,在建立在公布继承原则基础上进行财产分配时,儿媳没有任何合法权益参与到公婆财产的继承过程中。因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公婆应当将其资产转让给他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并不包括其儿媳。
然而,若早已丧偶且在公婆去世前长期照顾他们,儿媳便有权成为公婆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并且可以成为遗产分配中的首位法定继承人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法律角度来看,媳妇并非法定的赡养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她应该会协助丈夫来照看他们的父母,然而,这个责任与其所指的法律定义的赡养义务是有所区别的。尽管一些社会文化背景以及基本的道德准则可能会鼓励媳妇肩负起更多的家庭责任以及照料公公婆婆,但是,这些并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